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期
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2月21日校党委(扩大)会议暨疫情防控部署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期教职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教育。一段时间以来,校党委、行政、防控办、人事处印(转)发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文件,请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确保疫情防控要求入脑入心。
二、选派教职工参与医护工作。积极选派有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教职工参与学校医护工作,将报请学校批准,给予绩效工作量核定,并在职称评聘中抵扣其部分或全部下企业实践经历。
三、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动态报告规定。准确掌握每一位教职工的所在地信息及健康状况,对因各种原因尚未回到福州市区的教职工,要督促其克服困难尽快返回,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做好开学准备。
四、落实困难教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关心了解所辖教职工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五、各单位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感人事迹,请及时报告人事处。将报请学校批准,给予适当的激励表彰。
联系人:罗明可,电话:13003891601,邮箱:731634625@qq.com
菠菜导航担保网人事处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