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10届学院毕业生离校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今年学院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就业登记,报送就业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登记的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具有学籍,于2010年毕业的专科(高职) 生。
二、就业登记的办法
1.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类型分为以下十类:
A类(已签约):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并有人才中介机构代理、有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或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等,毕业时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B类(有接收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C类(定向委培):系指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D类(灵活就业):系指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E类(升学):毕业生专科升本科、双专业。
F类(出国出境):毕业生已(拟)出国、出境留学或工作等。
G类(国家地方项目):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例如参加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
H类(意向就业):毕业生已有就业意向但尚未签约。
I类(暂不就业):毕业生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
J类(待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其中H类(意向就业)今年暂不列入就业登记。
2.系毕业班辅导员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请对打*号的所有栏目认真填写;
具体填写说明:
① 对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定向委培或国家地方项目(选调生)的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地址栏目填写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格式要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时持《就业报到证》,就业情况列入就业率统计。
② 对就业类型为有接收函、灵活就业、出国出境、国家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计划)的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地址栏目的填写参照附件二,毕业时持《待就业报到证》,就业情况列入就业率统计。
③ 对就业类型为升学的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地址栏目填写录取学校,毕业时不给发放《就业报到证》或《待就业报到证》,就业情况列入就业率统计。
④对就业类型为暂不就业或待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地址栏目的填写参照附件二,毕业时持《待就业报到证》,不列入就业率统计。
⑤对就业类型为意向就业的毕业生,今年暂不列入就业登记。
学院在进行就业登记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就业类型,制作就业方案并统计学院就业情况。学院就业工作部门根据就业方案的档案转递地址、户口迁移方向办理档案投寄和户口迁移。
3.各系(部)进行就业登记的时间为4月25日-6月20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从6月中旬开始审核各学院就业方案,并于6月20日关闭“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学院的录入系统。
4.凡在6月20日前以灵活方式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毕业生,需分别填写每人一份的《菠菜导航担保网2010届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一)、《菠菜导航担保网2010届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附件二);以上各类《登记表》(学院网站就业专栏下载)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并于6月20日前送交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作为就业统计和就业评估抽查的依据。
5.请各系(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熟练操作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系统,并对毕业生进行指导。若有未清楚事宜,请及时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谢凌婕联系电话:83116941)。
三、各系(部)要建立就业信息登记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就业跟踪、就业统计、就业分析等工作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登记工作;各系领导要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学院将在6月份统计、分析就业率时对系(部)所报信息进行核查,对错误率较高、虚报就业率的系(部)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