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工程、211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台港澳地区著名大学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学位证书需明确为工学博士、工学硕士或工学学士),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宁德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宁德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学士1倍,硕博士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25%~80%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报渠道: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https://rc.rsj.ningde.gov.cn/)申报。
近1年内来宁德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以下条件毕业生,可申报认定为相应类别的天湖人才:①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天湖人才六类,七县市(福安、福鼎、霞浦、古田、柘荣、屏南、寿宁)引进的六类人才,认定后按实际在宁德工作月数,连续3年给予1000元/月住房补助;②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他符合当年度《宁德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须是相应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其中境外大学毕业的,所学专业方向和从事岗位需符合条件,但不受专业名称限制),可申报天湖人才五类,认定后按实际在宁德工作月数,连续3年给予2000元/月住房补助;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天湖人才四类,认定后按实际在宁德工作月数,连续3年给予3000元/月住房补助。
申报渠道: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https://rc.rsj.ningde.gov.cn/)申报。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咨询电话:0593-2961833。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咨询电话:0593-296125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咨询电话:0593-2961251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申请渠道:
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咨询电话:0593-296125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宁德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在宁德落户的,按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申请渠道:
向企业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咨询电话:
蕉城区:0593-8990885;古田县:0593-3882083;
屏南县:0593-3339962;周宁县:0593-5620128;
寿宁县:0593-5522660;福安市:0593-8988550;
柘荣县:0593-8353117;福鼎市:0593-7855626;
霞浦县:0593-8852111;东侨开发区:0593-28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