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就业岗位活动,依托三明人才网,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等服务,为有求职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
申请渠道:登录三明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注册账号后在线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07
对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助标准: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渠道:向见习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06
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生源所在地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申请渠道: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联系电话:0598-7500207
补助对象:在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省就业网(网址:https://www.fj99.org.cn/)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8-7506808
补助对象:单次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在三明市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的工业产业重点企业。
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新招聘引进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每人1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以上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渠道:登录三明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注册账号后在线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07
补助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补助标准:参加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员工的用人单位,赴省内市外最高补助2500元/次、省外最高补助5000元/次。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补助,用人单位每年申请外出招聘补助不超过3次。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29
补助对象:为三明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机构和个人。
补助条件:引进的劳动力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
补助标准:按每引进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通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29
补助对象:
1.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补助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申请渠道:向所属县(市、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0598-750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