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新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含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申请。
咨询电话:12345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每人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企业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办理。
咨询电话:0592-5201097或12333
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厦灵活就业,对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费用予以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渠道:
1.线上申领:居民绑定微信公众号“厦门智慧人社”,依次选择“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就业创业-灵活就业服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请。
2.社区窗口申领。居民到灵活就业登记所属社区窗口,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填写厦门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或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领。
申领时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办法,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4、7、10月)的11日至月底,为上季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请期。次月为公示、公安核查和区就业中心审核期,审核结束后组织发放。
咨询电话:
12333、厦门市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
对非公职人员的就业红娘结对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即被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登记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可根据帮扶促进人数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
申请渠道:
就业红娘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办理。
咨询电话:12333
思明区:5863032
湖里区:5750428
集美区:6281669
海沧区:6193608
同安区:7022042
翔安区:788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