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教组〔2010〕6号

关于做好2008-2010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根据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闽委教组〔2010〕4号)精神,决定评选表彰2008-2010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各高校要在对2008-2010学年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向我委推荐省级优秀成果候选项目。推荐的候选项目,本科高校最多不超过10个,专科高校最多不超过5个,没有合适项目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基本要求:一是活动项目紧紧围绕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党支部工作活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能密切结合学校服务海西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三是活动过程组织严密,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党员广泛参与。
2、推荐项目需填写《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其中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具体实效和具体成绩)。
3、各高校要以校党委的名义报送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学校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和本次推荐省级优秀成果的情况)、《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1式5份)等材料,于2010年9月20日前送达我委组织部。《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电子文档可到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46014、87091509。
三、评审方式
我委将组织高校党建工作专家对各校推荐的优秀成果候选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省级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福建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13日
主题词: 党建 组织建设 立项活动 推荐 通知
抄送:省委党建办、省委组织部、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0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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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项目的 党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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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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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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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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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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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项目立项 的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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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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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
标 题 --------**大学(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总结报告
“立项活动”背景:******* “立项活动”开展过程:*******
“立项活动”成效:*******
(正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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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委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委教育工委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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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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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制,规格统一用A4纸,报送时一式五份。